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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亿元!这里将落户一精细化工大项目!

发布时间:2023-08-28 17:30:00

       近日,安徽省司尔特肥业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司尔特)发布《关于与开阳县人民政府拟签订投资协议书及补充协议的公告》。
 
       公告显示,司尔特拟在贵州省开阳县投资建设磷氟新材料矿化一体化产业园项目,具体信息如下:
 

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磷氟新材料矿化一体化产业园项目。
 
       建设规模:乙方拟在贵州省开阳县投资建设的磷氟新材料矿化一体化产业园项目,总规划投资约 45 亿;建设内容包括 300 万吨/年永温绿色矿山建设和明泥湾矿建设、30 万吨/年湿法磷酸(P2O5)、20 万吨/年净化磷酸及 10 万吨 /年磷系新能源材料、2 万吨/年氟系新材料、20 万吨/年新型高效肥、90 万吨/ 年磷石膏充填及其配套项目,分期建设。
 
       预计项目全部建成达产后可实现年产值约 45 亿,税收约 7.5 亿。项目分两期实施,其中一期项目总投资约 17.3 亿,包括 15 万吨/年湿法磷酸(P2O5)、10 万吨/年净化磷酸、1 万吨/年氟盐及配套工程、明泥湾矿建设(包含选矿)。项目建成达产后可实现年产值约 15 亿元(化工部分约 11 亿元、明泥湾矿约 4 亿元),实现税收约 2.1 亿元。
 
       项目用地情况:磷氟新材料矿化一体化产业园项目合计规划用地约 900 亩,项目意向性选址位于开阳县永温镇大坝村,项目用地性质为三类工业用地,乙方应通过土地使用权公开挂牌出让方式依法取得。其中,一期项目用地约 380 亩;二期项目用地 520 亩,项目用地位置、界址、用途、面积等具体内容以乙方与自然资源部门签订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为准,预留用地原则上不超过 24 个月。
 
       实施计划:为加快推进一期项目投资建设工作,在土地使用权及各类要素得到保障的情况下,乙方应于一期项目合法取得土地使用权后 6 个月内启动项目一期建设,36 个月之内完成一期项目的建成投产。前述合法取得土地使用权,是指乙方与自然资源部门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并实际交付土地之日起算。
 
       公告显示,一期项目建成达产后,公司再根据项目的总体规划、国家与省市县的经济政策以及届时的市场情况,适时启动项目的二期建设。
 
       据了解,依托磷矿的资源优势,新能源材料产业已成为贵州十大工业产业一个重要增长点,展现出了市场前景。本次司尔特与开阳县人民政府签订协议,旨在与开阳县政府共同寻求涉及磷化工精深加工项目的发展契合点,拓展公司业务范围,提升公司的市场竞争力,本次对外投资主要目的是为了抓住新能源车、储能领域及相关配套项目的发展机遇,促进该公司的可持续发展。
 
       司尔特表示,结合公司现有产品结构、原料来源、技术水平、市场需求,本次投资是实现磷矿进行深加工,生产工业级磷酸,其渣酸及次品酸生产粉状一铵,进行分级利用,实现“劣酸低用,优酸高用”,最大限度发挥磷酸的效益,做到资源最优化利用,形成良好的湿法磷酸分级利用的模式,提高了磷的利用效率,达到资源综合利用的目的,实现节能、降耗、低碳、环保的循环经济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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